法律解答:强制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是有期限规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核心分析:1.申请执行有两年期限,此期限不因执行中止而停止计算。2.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申请恢复执行。3.关键在于明确申请执行的起始时间点,依据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情况确定。实务建议:1.申请执行人需密切关注申请执行期限,在中止原因消除后及时申请恢复执行。2.准备好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明中止原因消除的材料。3.向作出原执行裁定的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说明中止原因及现已消除的情况。法院经审查后,如符合条件会裁定恢复执行,进入后续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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