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方提出离婚,可先与男方协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女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同时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妥善处理。男方同样享有表达意见及争取自身权益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诉讼离婚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实务建议:协商离婚:收集共同财产证据,如房产证、存款凭证等。双方就各项事宜协商,起草离婚协议。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撰写起诉状,准备感情破裂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诉状及证据。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等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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