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服行政处罚,当事人有多种救济途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核心分析:行政复议: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对处罚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行政诉讼: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合理的相关证据,如处罚程序违法的记录、自身无违法事实的证据等。申请复议:在知道行政处罚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起诉讼: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按法院要求参与诉讼程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