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诉讼的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原告;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第三人;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诉讼代理人。核心分析: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第三人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诉讼代理人是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以当事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实务建议:确定原告时,要准确判断行政行为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并符合起诉条件。明确被告需准确找到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第三人应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判断自身是否有利害关系并申请或等待法院通知。委托诉讼代理人需签订合法有效的委托协议,明确代理权限。收集证据要围绕自身主张,按法定程序进行。若有争议,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一审、二审等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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