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只有身份证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结婚登记需确保双方身份及婚姻状况等信息真实准确,防止重婚等违法情况。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证件和声明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除身份证外,户口簿能证明户籍信息,声明保证婚姻的合法性。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若户口簿丢失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可先补办。前往登记机关: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按流程办理: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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