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履行探视权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履行探视权可能导致对子女权益的损害,同时也可能引发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1.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不履行会侵害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见面交流的权利。2.协助方不履行协助义务,也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3.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若存在,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实务建议:1.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探视的方式和时间,达成书面协议。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探视权相关事宜。3.收集对方不履行探视权的证据,如拒绝探视的录音、视频等。4.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供子女希望与自己见面交流的相关证据,以保障探视权的顺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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