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争取女儿抚养权,首先要证明自己抚养女儿对其成长更有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女儿,母亲抚养一般是原则。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判断谁抚养更有利。比如一方有稳定工作和收入,能提供良好教育资源和生活环境,就更有优势。子女已满八周岁,其意愿很关键。实务建议:收集自身优势证据,如稳定工作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照片、女儿与自己亲密生活照片等。证明对方不利于抚养女儿的情况,如对方有不良嗜好、经常加班没时间陪伴等。若女儿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并让她明确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按法院要求准备材料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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