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从财产性质看婚前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2. 拆迁补偿款是基于对婚前房屋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依附性其性质与原房屋一致是对个人财产的延续。3. 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用拆迁补偿款在婚后购买了新房产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等改变了财产的性质否则拆迁补偿款仍归原房屋所有人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2,474 条,律师解答:5,64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