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孩子满18周岁后父母不再支付抚养费。但存在特殊情形。2.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3. 若孩子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这是为保障子女合理的受教育及生活需求。总之18周岁并非绝对的抚养费截止点需综合考虑子女实际情况来判定父母是否还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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