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配偶父母不可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专项明确规定是指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并不包括配偶的父母。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赡养配偶父母不符合专项扣除条件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进行该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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