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可不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2. 但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请求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3. 对于彩礼的具体范围通常包括现金、首饰、房产等按习俗给付的财物。但要注意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不是基于结婚目的的财物赠与不属于彩礼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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