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不影响离婚。1. 可先去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2. 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度过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3. 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的其他材料如结婚登记申请书、审查处理表等档案复印件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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