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1.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宅基地的继承并非继承其所有权而是房屋。2. 当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时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因继承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需注意继承人若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3. 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继承而是通过继承房屋间接延续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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