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值部分不算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通常属于自然增值。比如房产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价值上升这并非基于夫妻双方婚后的经营、管理等行为产生的增值而是市场因素造成的。3. 但如果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行为使房产增值那么这部分增值对应的财产权益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些行为融入了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和投入。总之单纯的自然增值不算共同财产因夫妻共同行为导致的增值则可能部分或全部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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