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后判决书的送达时间并无固定的统一标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送达判决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具体的送达时间会受案件审理进度、法院工作安排等多种因素影响当事人可留意法院通知或咨询承办法官了解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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