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首付是女方支付一般会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男方有权要求补偿。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一般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及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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