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过不了户写协议通常是有效的。1. 协议本质上是双方就房屋相关事宜达成的约定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般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 不过协议仅在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若涉及房屋产权的最终归属等问题可能因无法过户存在一定风险。比如日后房屋面临拆迁等情况可能因过户问题产生纠纷。3. 为降低风险协议应尽量详细明确房屋具体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若可能可请村委会见证或进行公证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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