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外孙女一般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地上房屋是外孙女的祖辈合法建造且外孙女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若祖辈去世房屋作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外孙女可继承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外孙女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所以外孙女继承宅基地相关权益需依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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