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则上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 若该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则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承担。比如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用于夫妻共同居住那么该贷款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3. 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只能要求债务人个人偿还。总之婚前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负责但存在特殊转化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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