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父母婚前全款给儿子买房该房产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归儿子。2. 若父母婚前支付首付给儿子买房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婚后由儿子还贷那么房子仍属于儿子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儿媳有权要求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规定进行判决。3. 若父母婚前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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