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包含以下几方面:1. 生活费:维持子女日常生活所需如饮食、衣物、住房等费用。2. 教育费:涵盖子女接受各类教育的支出包括学费、书本费、文具费等。3. 医疗费:用于子女患病、就医的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应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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