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五保户的宅基地不能继承。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核心分析:1.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存在继承问题。2.五保户对宅基地仅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3.宅基地的使用是基于村民身份,五保户去世后,其村民身份丧失,宅基地应由集体收回。实务建议:1.集体收回宅基地前,如房屋存在,其继承人可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至房屋灭失。2.若继承人想继续使用宅基地,可在房屋灭失前,向村集体申请,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宅基地。3.村集体收回宅基地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发布公告等,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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