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订婚且同居后,彩礼不一定会全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判断彩礼是否返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双方虽订婚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应返还。其次,即便办理结婚登记,若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因彩礼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等,也可能支持部分返还。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实务建议:收集彩礼给付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购买彩礼物品的票据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流程一般为: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院要求及时提供材料和参与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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