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户口迁走需要根据不同的迁移类型准备相应手续,一般包括迁出申请、准迁证明等一系列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不同迁移目的适用相应规定。权利义务:迁出方有如实申报信息义务,迁入地有审核与接收义务。关键构成要件:符合迁入地落户政策及规定流程。实务建议:先确定迁入地的落户条件和所需材料。准备迁出地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前往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迁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表格等。获得准迁证后,再回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最后到迁入地办理落户登记,完成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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