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复议时申请人可以参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核心分析:申请人有权参与行政复议过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可以亲自参加复议活动,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若无法亲自参加,可委托代理人,需向复议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实务建议:申请人决定亲自参加的,应按照复议机关要求的时间、地点等准时到场,积极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等。如需委托代理人,要选择具备相应法律知识和能力的人,并签订规范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行政决定书、证明自身权益受影响的证据等,以便在复议过程中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关注复议程序进展,及时了解复议机关的通知和要求,确保自身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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