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没有固定的具体金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其次是父母的负担能力,如收入水平等。还要参考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实务建议:双方先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孩子的花费明细、父母的收入证明等。一般先由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通常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可能会定期给付,也可能一次性给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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