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出生婴儿落户口需准备相关材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该条例明确了婴儿落户的申报主体及时限要求。权利义务:申报主体有如实提供信息的义务,公安机关有依法审核登记的职责。关键要件: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供如婴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非婚生子女无需提供)。办理流程: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材料无误后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一般当场就能办结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几天时间等待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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