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驾驶证超过12分,需要参加学习和考试来消除记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规定,超12分就需按流程处理。权利义务:驾驶人有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义务,交管部门有扣留、组织学习考试及公告停用驾驶证的权力。关键要件:累积记分达12分。实务建议:尽快前往交管部门,按要求在15日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等知识,为考试做好准备。按时参加20日内的考试,合格后即可清除记分拿回驾驶证。若在外地,可向当地交管部门咨询能否异地处理,按指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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