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判决丢了不影响办理结婚证。可前往原审法院申请查阅并复印离婚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章后,其效力等同于原件,以此来证明婚姻状况。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首先,申请办理结婚证时,当事人需证明自身婚姻状况为单身。离婚判决书是证明离婚事实的有效法律文书。虽判决书丢失,但可通过向法院申请获取加盖档案章的复印件来替代原件证明。法院留存的档案具有权威性和可查性。实务建议:1.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原审法院立案庭,说明情况并申请查阅离婚判决书档案。2.填写查阅申请表格,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身份信息及案件相关线索。3.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安排查阅并复印判决书,当事人缴纳规定费用后领取加盖档案章的复印件。4.将该复印件作为无配偶证明材料,连同户口簿、身份证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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