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孙子女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继承权,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核心分析:正常情况下,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存在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等特殊情况。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实务建议:若想争取继承,首先需确认是否符合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条件。收集能证明符合相应条件的证据,比如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及相关继承人关系的证明等。若产生纠纷,可先尝试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继承问题,诉讼中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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