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分手费写欠条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欠条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核心分析:从法律适用逻辑看,只要欠条内容符合合同的一般要件,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出具欠条一方有按约定支付分手费的义务,持有欠条一方有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双方自愿达成关于分手费的约定;欠条内容清晰明确,包括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存好欠条原件,若有其他关于分手费约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一并留存。若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对方支付。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之后按照法院的审理程序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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