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权利义务:双方都有举证证明分居事实及分居原因是感情不和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二是分居时间满两年。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双方关于分居的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分居事实。寻求帮助:可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离婚事宜,也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帮助。法律程序: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终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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