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强迫交易存在未遂形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强迫交易罪而言,只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强迫交易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完成交易的,就构成未遂。核心分析:首先,强迫交易罪的实行行为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行为。行为人着手实施这些行为后,若因被害人反抗、被执法机关制止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完成交易,就符合未遂的构成要件。各方权利义务方面,被害人有拒绝强迫交易的权利,行为人实施强迫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着手实行强迫交易行为以及是否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时,可留意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在场证人的证言、交易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若遭遇强迫交易未遂,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收集的证据决定是否立案侦查,之后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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