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现在继承房产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规定表明继承房产申请登记时,公证材料并非唯一必需材料,当事人可选择提供经公证的材料,也可提供其他规定材料。各方权利义务:继承人有义务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房产继承登记。关键构成要件:需有死亡证明、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协议及亲属关系材料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有)等材料。办理流程:继承人可先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具体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若选择不公证,按要求准备好其他证明材料提交申请,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房产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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