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口头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1.适用条件: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才有效。2.形式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口头遗嘱有效的关键形式要件。3.后续效力: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即失效。实务建议:1.收集证据:若涉及口头遗嘱纠纷,要尽快收集能证明危急情况存在、见证人数及见证过程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当时的情况记录等。2.确定见证人资格:见证人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无利害关系等。3.及时固定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督促遗嘱人及时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有效形式重新订立遗嘱。若对口头遗嘱效力存疑,可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定遗嘱效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