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一方给孩子的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并没有固定的标准说一个月要给多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状况等。还要参照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实务建议:双方先尝试协商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实际花费凭证、双方的收入证明等。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一般会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拿到判决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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