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拆迁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拆迁,基于房屋的原有价值及婚姻期间的一些因素增加了补偿款价值等情况,部分补偿款也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实务建议:确定房屋产权归属,查看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收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房屋拆迁相关的各种文件,如拆迁协议等。若对补偿款归属有争议,可先尝试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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