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该条款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劳动者利益。各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收取押金;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此类要求,并在遭受侵害时维护自身权益。关键构成要件:只要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构成违法行为。实务建议:劳动者若遇到单位收取押金的情况,应拒绝缴纳,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收集相关证据,如押金收据、与单位关于收取押金的沟通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退还押金,并可能给予相应处罚。劳动者需配合调查,提供真实信息,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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