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兼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时,劳动者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侵权第三人有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事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侵权相关的证据等。寻求帮助: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同时可咨询律师,准备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法律程序: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主张工伤赔偿;对于民事赔偿,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侵权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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