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核心分析:员工有按规定程序辞职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试用期工资。关键构成要件是员工已履行辞职程序,公司存在不发工资的行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试用期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记录、与公司沟通辞职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和辞职事实。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可通过面对面沟通、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工资。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准备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按照仲裁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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