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抵销产生债务消灭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核心分析:适用条件: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或经协商一致。权利义务:抵销权人有主张抵销的权利,通知对方后即产生效力。关键要件: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债务性质、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除外。实务建议:确定符合抵销条件:明确双方互负债务且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或协商一致。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或其他可证明的方式通知对方抵销事宜。留存证据:保留通知的副本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