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分居期间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不因分居或离婚而改变。其次,支付抚养费的关键在于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实务中,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需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最后,若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子女权益。实务建议:若协商确定抚养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支付金额、方式、期限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子女出生证明、对方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据。法律程序一般为立案、审理、判决。立案时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若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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