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运输途中货物损坏,一般由承运人承担责任,但有法定免责事由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1.首先,原则上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货物的义务,运输途中货物损坏,承运人应担责。2.若存在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损坏,承运人可免责。3.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造成的损坏,承运人无需担责。4.托运人或收货人过错致使货物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建议:1.托运人应留存好货物托运时的相关凭证,如托运单、货物清单等。2.发现货物损坏后,及时与承运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货物损坏情况说明。3.如协商不成,可收集运输合同、货物损坏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诉讼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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