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视频可以作为法庭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视听资料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视频作为视听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案件事实,具有证明效力。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视频作为视听资料,若其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与案件事实相关,就可作为证据用于证明案件情况。权利义务:提供视频证据的一方有义务保证视频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进行剪辑、伪造等。对方当事人有权对视频证据进行质证,提出质疑和反驳。关键构成要件:视频要清晰、连贯,能准确反映案件关键情节;取得方式要合法,不能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取。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确保视频原始载体的保存,如原始存储设备或原始视频文件。若视频存储在电子设备中,避免因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影响证据效力。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将视频证据整理好,按照法院要求的格式和方式提交,如刻录光盘并附上文字说明等。法庭质证:在法庭上,对视频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说明和解释,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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