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核心分析:1.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即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针对特定对象,而非不特定的多数人。3.是就具体事项作出的决定,有明确的权利义务指向。实务建议:1.收集相关文件,如行政决定书、处罚通知书等,以确定行政行为的存在及内容。2.若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复议一般要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向作出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申请;提起行政诉讼通常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