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女方拒绝抚养孩子,男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抚养义务。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核心分析: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离婚而改变。女方拒绝抚养违反法定义务。2.男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之一,有权利要求女方履行抚养责任。3.关键在于证明女方拒绝抚养这一事实。实务建议:1.收集女方拒绝抚养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女方明确表示不愿抚养孩子。2.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3.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及孩子利益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如果女方仍不履行,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大致流程为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立案时准备好材料提交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可进行举证质证,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判决,若女方不履行判决,男方可申请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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