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不给抚养费,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协商或经法院判决减少或免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这是为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等权益。关键在于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会影响抚养费的数额。若一方经济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定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实务建议:若想协商不给抚养费,需双方就子女抚养及费用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收集自身经济困难、子女实际需求变化等相关证据,有助于在诉讼中争取有利判决。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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