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依据相关规定。通常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根据情况来决定。法律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原定密机关、单位有决定变更密级或解密的权力和义务,需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构成要件:要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的调整、是否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情况来综合考量。实务建议: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应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当情况变化时,及时评估是否需要变更密级或解密。如需变更或解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相应机关决定,并做好记录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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