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女方有较大优势获得抚养权,这是基于孩子年幼更需要母亲照顾的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判断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很关键,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想法。实务建议: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工作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的相关证据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流程是先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参与庭审,表达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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