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可以补。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婚姻关系的证明效力,允许其申请补领。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的权利,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有查证档案并决定是否补发的义务。关键要件:一是结婚证确实遗失或损毁,二是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可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按流程办: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配合婚姻登记机关查证档案,缴纳相关费用(部分地区免费),等待领取新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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